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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人物标准、乡愁资料征集范围

时间: 2017-03-02 18:1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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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人物征集标准

在宿迁境内出生、或在宿迁较长时期(一般为四年以上)生活、工作过的品行、才学、名望为人推崇的人物(以健在者为主):

1、在经济、文化、教育、医卫、科技、社会等诸领域有影响、有贡献、有成就的宿迁人;

2、当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中国(江苏、宿迁)好人、优秀党员,以及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赢得广泛赞誉的人物;

3、回乡投资、返乡创业或从事公益事业取得突出成就、赢得良好口碑的人物;

4、其他典型性人物。

乡愁资料征集范围

1、历史文化资源,如古桥、古井、古建筑、古街巷、古河道、寺庙,以及具有年代感和代表性的生产生活工具、生产遗物遗迹等;

2、地方民风民俗,如家谱家训、民间传说、传统表演、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工艺、服饰器皿、地方特产、特色小吃等;

3、特色自然景观,如河流湖泊、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等实物与历史图片;

4、其他承载乡愁记忆的实物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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