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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时间: 2020-02-12 15:09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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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掌握,今年以来,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截至11月份,PM2.5浓度为4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3%。但与此同时,PM10浓度显著升高,臭氧浓度严重超标,优良天数比例为63%,同比恶化6.2个百分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市属于典型的温带季风气候,冬季降水贫乏,静稳、逆温天气多,外来污染输入叠加本地排放,易形成连续大气污染过程,出现重污染天气;夏季则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雨热同季,气温高、日照时间长,易出现臭氧污染。二是我市上游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一旦北方污染气团南下,叠加本地污染物排放影响,极易拉高PM2.5浓度。三是工业企业排放、机动车尾气仍是我市主要大气污染内源,影响不容忽视。四是污染分析工作系统性、连续性、针对性不强,不足以支撑精准管控和施策的需求。为此建议:

一、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工业企业监管,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实施“煤改气”,减少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三是提高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水平,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提高颗粒物、NOx、VOCs等污染物处理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总量减排要求,对空气质量不达标、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区实施区域限批。

二、加强扬尘污染整治

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商砼企业、堆场码头等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标准化要求;实行动态分级管控,定期进行扬尘治理等级考评,评级较差的一律停产停工整治且在大气污染管控期间不得施工作业。对交通道路扬尘,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作业频次,非冬季期间开展夜间道路冲洗作业。对渣土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辆,规定运输时段和路线并密封运输,同时加强运输路线的洒水抑尘作业。

三、严格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探索建立“遥感监测+便携监测+交通执法”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模式,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采取遥感监测手段发现机动车污染问题,对遥感监测排放超标的车辆实施拦截并进行现场便携监测,对仍然超标的进行现场处理,外市车辆可实行现场处罚,本市车辆责令整治并处罚,从而有效限制超标车辆在敏感时段路段通行,根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敏感问题。

四、加强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

加快完善“激光雷达+微型空气站+走航车”网格化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宿迁爱蓝绩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手机APP软件试运行。继续加强臭氧、VOCs、PM2.5的污染来源解析,重点开展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和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为臭氧和PM2.5科学治理和协同减降提供技术指导。(作者:市政协人资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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