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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管理工作的建议

时间: 2019-03-14 19:0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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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5年以来,泗阳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模式建设了全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站区建设由中标单位出资建设,站区建成后,中标单位获得政府27年特许经营权,通过收取污水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利润。中标单位在泗阳成立运营公司,统一实体运营全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区。截止目前,泗阳县已基本完成140个较大规模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建设任务。据了解,我市2018年将新建252个村庄生活污水设施,到2019年全市规划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将达到85%以上,农村污水将得到有效处理。但随着全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设施长效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建管体系不健全不统一。从全市范围看,目前承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部门有水务、住建、环保等,涉及部门较多,不利于日常管理。特别是环保部门承担建设任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也不利于发挥其环境监管职能。

(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不足。污水处理设施属于民生工程,运维费用主要靠政府投入,目前全市尚未出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管理办法,县级层面也还没有设立专有帐户纳入财政预算,加上农村自来水水费中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用,经费渠道不畅通,难以及时拨付污水运维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已建污水设施的运行效益。

(三)缺乏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农村地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尤其是采用自管模式( 通常为镇村自管) 的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均以村民为主,缺乏污水处理的专业知识,仅能负责日常安全看护工作,普遍存在运行不稳定,出水不达标等情况,难以胜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要求。

为切实加强我市村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职责,建立统一的建管体系。明确水务或住建部门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主管职能,负责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定期对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水量进行核算、月报表进行检查统计和考评,及时申请拨付运营费用,对于设施运行维护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保证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环保部门负责对设施运行情况及出水水质进行抽查,确保农村污水治理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各乡镇政府负责监督污水设施运行状况,做好管网完善和维护等工作;行政村作为污水设施的受益单位,应做好污水设施的日常安全管护工作,避免站区及管网等硬件设施遭到人为破坏。

(二)强化保障,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将农村污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有帐户,适时开征农村污水费用,及时拨付污水运营费用,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营和正常使用。同时,加大主支管网建设和维护,提高污水系统收集处理率,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三)强化管理,加大技术力量建设。成立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将城市、乡镇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统一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考核等工作;考虑到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运营队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污水处理专业公司负责运营,政府成立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对其运营成效进行监督和考核。(作者:泗阳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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