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市政协办公室
关于召开政协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县(区)政协,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政协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5日至8日在市区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听取并讨论中共宿迁市委书记王昊讲话;
2.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5.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
6.组织大会发言;
7.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8.听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9.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参会人员
政协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全体领导和市政协老领导(历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住宿省十二届政协委员和省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市六届政协委员的市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2023年1月6日上午9:00在市骆马湖总部经济会议中心星辰剧院举行的政协宿迁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邀请各县(区)政协秘书长列席会议。
三、有关要求
1.为保证会议效果,请各位委员、各县(区)政协、市各功能区、市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确保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请各县(区)政协秘书长作为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本地区参会人员、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协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会负责联络服务工作。
参会人员会前10天起,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每天填报自我健康监测表(附件2),严格执行单位和居住地“两点一线”。以上事项由参会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做好有关核查工作。
3.请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于1月5日下午2:00-5:00,在恒力酒店一楼大厅报到,请全体中共党员委员于下午5:00在恒力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参加中共党员委员会议。
请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人员于1月6日上午8:20前,在市政府南门集中乘车前往会场。
4.请所有参会人员、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3日—1月5日实行“三天三检”核酸检测,最后一次于2023年1月5日9:00前完成采样(防疫组联系人:吴姝颖,联系电话:84368522、18860806508)。
请各县(区)政协组织本地区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汇总后的检测结果(附件3)于报到时交至大会秘书处。
请住市区政协委员于2023年1月3日—1月5日上午8:30-11:00,在市政府北门核酸采样点(或市区其他采样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请在市外的市政协委员于2023年1月3日—1月5日,在当地完成“三天三检”,检测结果随参会情况一并反馈,检测报告于报到时交至大会秘书处。
5.请所有参会、列席会议人员着正装(职业装),并全程佩戴口罩和出席证,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6.请各县(区)政协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11:00前将本地出席会议委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政协办公室(传真:84368552);请沭阳、泗阳、泗洪县政协组织本县的市政协委员集中乘车报到参会。
请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11:00前,通过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反馈出席会议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委员请注明所在界别、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列席人员请注明姓名、职务、手机号码)。
请市各民主党派负责通知反馈本党派政协委员参会;请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反馈教育界别政协委员参会;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通知反馈医药卫生界别政协委员参会;请市民族宗教局负责通知反馈少数民族宗教界别政协委员参会;请市工商联负责通知反馈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参会,具体名单于12月30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政协办公室(传真:84368552)。
其他委员请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11:00前将本人出席会议情况,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反馈至市政协办公室(电话:84368529,传真:84368552)。
7.请市委宣传部安排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8.请宿城区、市湖滨新区,市公安、卫生健康、信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供电、供水、供气、第一人民医院等部门和单位协助做好会议保障工作。
附件:1.六届市政协委员名单
2.参会人员自我健康监测表
3.参会人员健康状况统计表
宿迁市政协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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